株洲荷塘东湖幼儿园两名幼师刘某、卜某虐待、体罚幼儿事件,官方已通报: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!
据媒体报道,近日株洲多名家长反映,他们的孩子在荷塘东湖幼儿园遭遇老师打耳光、踩脸、捂鼻子等体罚虐待行为。家长查看了监控录像,发现班级内至少有五六名孩子受到不同程度的体罚。
6月21日,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,证实接到相关反映后,迅速成立专班进行调查核实。经查,该幼稚园幼师刘某、卜某确实存在体罚幼儿行为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荷塘区教育局也已责令涉事幼儿园限期整顿,并安排专人对受影响的幼儿进行心理安抚。
幼师虐待幼儿的法律后果
这起事件性质恶劣,幼师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,更可能触犯法律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,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、看护的人,情节恶劣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此事件中,刘某和卜某已被刑事拘留,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可能已涉嫌构成犯罪,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除了刑事处罚,涉事幼师的教师资格也将面临被撤销的可能,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幼儿园作为管理方,也可能因管理不当而承担相应责任。
保护儿童,刻不容缓。